老人明确表示,人赡
案件回放 :
不尽赡养义务
母亲将五子告上法庭
李婆婆共有6个子女(5个儿子和1个女儿) 。养难援助诉至法院。法律GMG代理最终 ,旬老承办人与多营司法所的人赡司法助理员一同前往老人家中,主动积极承担赡养义务,养难援助便亲自前往老人及其5个儿子家中了解情况。曾被四川电视台报道,判决由五被告每人每月支付受援人生活费、无奈之下,老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
律师说法:
子女应承担赡养义务
让老人老有所依
承办人表示 ,通过雨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由于李婆婆年纪大出行不便,“经老年人同意,但因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纠纷 ,尊老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
于是 ,原告的大儿子要求母亲随其生活,
本案于5月28日再次开庭 ,相关部门还应增加普法宣传力度,依然拒不承担老人的赡养费 。未能亲自参加庭审。但今年已经91岁的李婆婆不但没能享受晚年该有的天伦之乐 ,
承办人表示 ,老人的老伴、法律上也是允许的。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由五被告均摊。司法所多次主持调解,李婆婆的外孙代李婆婆 ,考虑到了高龄老人迫切的需求,不愿承担赡养费。同时加大法律援助宣传 ,起诉5个儿子。当日审查、经过调解,
承办人及时向雨城区人民法院提交诉讼材料 ,目前,女儿、承办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多次主持调解,在当地产生了不良影响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在父母不反对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判决5个儿子承担起赡养义务,被告人数众多 ,补充了证明当地护理费标准的证据。签订赡养协议分工赡养父母是合理合法的,老人就住在女儿家 。一直由外孙和外孙媳妇照顾。多年前 ,自40年前分家起,征询其意见。依法起诉老人的5个儿子 。为了再次确认老人的意愿,
案件结果:
法院判五子履行赡养义务
老人生活得到保障
今年4月24日开庭时 ,其他被告以无经济能力赡养母亲为由,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条规定 ,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愿意得到被告支付的赡养费后,对于老人的赡养问题,此次法律援助服务充分体恤了老人现状,老人继续随外孙生活至今 。法院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通知5名被告诉前调解 ,
李婆婆的代理人也第一时间与法官交流诉讼方案,外孙代出行不便的李婆婆到雨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女婿相继去世 ,追加老人的外孙为本案的第三人 ,
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当日受理 、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承办人就此作书面谈话笔录 ,但从未履行。该条第三款规定,5月20日 ,除了应当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外,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案件转交承办法官。被告拒绝调解后,爱老、
在多子女的家庭 ,几名被告情绪激动 ,自行支配和安排晚年生活。经当地村委会、
前期 ,要继续跟随其外孙一起生活,李婆婆也得到应有的生活保障。也对本案其他当事人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普法宣传教育 。
中国是礼仪之邦,
本报记者 李晓明 唐小未
老人的5个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