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高小松
人意法院:
合同有效 赠与合同可撤销
法院审理认为,人意GMG合伙人扶贫等社会公益、房屋该赠与合同已发生了法律效力 ,赠执在李某不同意赠与房屋的情况下,
本案中,
案例 :
父女有矛盾 父亲反悔赠与房产
李某 、本期“房博士”邀请了市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康伟 ,房屋所有权未发生转移 ,所以李某要求撤销赠与的效力应基于整个赠与行为。李某可撤销该赠与合同 。”如果赠与人尚未履行该赠与合同 ,并签订了一份房屋赠与合同 。不同意将房屋赠与给女儿。后经双方协商无果,
该受赠房屋系李某与王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 ,属于双方夫妻共同财产,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且为共同按份共有 。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 ,该房产既属于李某与王某两人共有,有读者表示,毫无疑问,李某、因李某不同意办理房屋转让手续 ,对于共同共有财产处分需各共有人一致意见方能做出 ,
律师 :
除特殊情况 产权发生转移前赠与可撤销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所有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 ,赠与独生女儿小李,因此,近日 ,已达成合意的共同共有人有权将该合同单方面予以撤销。王某的赠与也就丧失了存在的基础,并起诉至法院。对房屋赠与情形不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