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纠纷针对当事人诉求,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 。并由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刘某甲 、并于2020年1月7日注销户口。刘某甲到银行要求取款时 ,采取“背对背”调解法 ,问明缘由、刘某乙继承。诉前调解委员会受理案件后,双方最终于1月27日达成调解协议 ,
2022年1月14日 ,
2019年12月 ,村上出具的指定刘某甲为刘某乙监护人的相关证明 ,而刘某乙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兼顾银行行业规定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调查核实相关信息,找准症结。不能亲自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2021年底,刘某丙生前在雅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山支行有七万余元存款 ,与银行多次协商无果后,刘某甲在律师的建议下起诉至名山区法院 。名山区法院立案庭收到刘某甲诉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