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高小松
物业位租第三百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 ,担责而车辆被盗 ,物业位租均成立保管合同 ,收车失当无论以何种形式收取费用 ,金车GMG联盟代理
本案中,辆丢
案情 :
车辆被盗
物业拒绝赔偿
2013年,担责并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停车管理服务合同》 ,不能仅凭收据的形式而确定法律关系 。王某认为物业公司每月收取停车管理费 ,应承担与此相应的民事责任 。
法院 :
物业失职
应承担相应责任
依据双方签订的《停车管理服务合同》可以认定双方存在服务合同关系 。不同意赔偿王某的损失。并向某停车场交付车辆且已支付保管费 ,车辆所有人王某出于安全目的将车辆停放于停车场 ,物业公司应认真履行停车管理义务和职责,物业公司由于未尽到相应的管理服务义务,租赁车位的价格更便宜 。24小时专人值班 ,则保管合同即在王某将车辆交付给停车场时成立 。同时租用该小区地下停车场车位,王某将车停放在物业公司经营的停车场内接受停车服务期间,物业公司未能证明其已经尽到相应的管理服务义务,王某购买某小区商品房一套,
王某在接受物业公司的停车管理服务时 ,但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综上条款 ,无论保管人收取的是场地租用费还是保管费,
2016年,市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康伟结合案列作了解答。